熊孟清:垃圾治理的政府主要方面
垃圾和垃圾处理具有外部性,宣传性和交叉性。垃圾的排放具有外部不经济和自身利益;排放的垃圾是一种有竞争性但不是排他性的“公共资源”,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具有一定的危害,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垃圾处理具有积极的外部经济效益,却以牺牲自身利益为己任;环境容量是垃圾处理的服务产品,是纯粹的“公益”,既非竞争性也不是排他性的;此外,垃圾处理具有跨界或跨域的特征,通常跨人,社区,工业和城市功能区,甚至跨行政区划,经济带和政治区。
鉴于垃圾和垃圾处理的外部性,宣传性和跨界性,政府应在垃圾处理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以维护社会公益和社会秩序。政府应当依法行使权力,行使职能,对单位和个人施加强制性和主导性影响,并在四个方面发挥领导作用
①政府的首要任务是带头制定和量化废物处理标准,尤其是适当的废物处理标准,例如“减少”,“回收”,“无害”,“集约化(节约土地,资金,人力等)和“人们的满意程度”,以指导废物处理的方向,并围绕标准规范废物处理的操作。
②充分发挥总体规划,决策,实施和动员的优势,协调各地区,各行各业,各行各业,各社区和各治理主体的利益,兼顾私人利益和公益事业,效率和公平,做出科学决策,果断地执行政策,严格监督,动员和引导社会自我管理和处理具体事务,促进废物管理体系的建设,并集中精力解决问题的难点,重点和热点问题废物处理;
③要尊重市场规律,坚持市场引导和资源配置作用,充分发挥市场调节机制的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增强行业竞争力。专注于重大任务,提高废物处理效率,促进公共利益和社会福利的最大化,促进废物的妥善处理;
④政府还应在突发事件的管理,带动社会公益或危害更大的垃圾处理或处置环节和作业中发挥领导作用,集中力量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垃圾的妥善处置。
垃圾处理要求政府带头制定垃圾处理标准,充分发挥总体规划,决策,实施和动员的优势,协调各方利益,做出科学决策,果断地执行政策,动员和维护群众利益。引导社会自我管理和自治,并专注于重大,困难和紧急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