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乐清市将购买超过600万的垃圾车
4月19日,浙江省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关于购买8吨压缩对接垃圾车和12吨压缩垃圾车的招标文件的公众咨询公告,项目预算为645万元。该项目的采购内容包括9辆8吨压缩对接垃圾车和3辆12吨压缩垃圾车。
项目要求如下:
1.招标人应为车辆的制造商,招标人和车辆应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制造商和产品公告中。招标时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未提供的,视为无效招标。
2.供应商应缴纳车辆购置税,并办理车辆登记手续。注册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手续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应由中标的供应商承担。费用包括在要约中,购买者将不会单独支付这些费用。
3.供应商应支付包含在投标要约中的车辆保险费(1年),而买方将不支付此费用。
4.如果由于采购内容和技术要求而导致遗漏,导致购买者无法正常使用,则供应商应免费提供正常使用所需的所有配件,并承担相关费用。
5.如果供应商的产品名称(以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公告为准)与本招标文件中所购买产品的名称不一致,且评估后的产品技术参数符合招标要求文件,则认为该产品符合此采购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