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发布新规范城区冲洒水作业方案的通知。通知规定,洒水车上必须配备温度计,低温和交通拥挤时段停止洒水,降尘喷洒高度不得超过70厘米。
喷洒高度不得超过70厘米
规范中说,每年10月1日至次年6月31日白天原则上严禁冲洒水作业。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每天白天原则上安排两次喷雾降尘作业,时间为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高温、干燥气候可视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洒水降尘次数)。
只能采用高压低流量雾状喷洒水,喷洒高度不得超过70厘米;严禁用鸭咀冲水代替洒水降尘;作业时间应注意避开交通拥挤时段,其他时段严禁冲洒水作业。城郊结合部及白天人流量小的路段,白天可视实际情况安排人工配合水车清洗作业。
夜间作业不能响警示喇叭
根据随州市的新规定,每天都强冲作业,必须在23时至次日早上6:30前结束,其余时段不得进行强冲作业。冲洗方式为:先中间护栏、后两侧沟边,作业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冲洗标准为路面见本色,边沟无积泥。
在对全市道路进行强冲作业的同时,主干道、重要路段和渣土运输线路必须每天安排人工清洗,其他道路每周不少于3次。清洗作业按照先中间护栏、后两侧沟边,先其他道路、后渣土运输线路的顺序进行,作业时间在早上6:30前完成。夜间水车冲洗作业必须关闭警示喇叭,使用前后警示灯提醒车辆、行人避让,以免打扰市民正常休息。
洒水车配备温度计依温度洒水
根据规定,冬季气温在摄氏2度以下(含2度)所有桥面(含立交桥)禁止冲水。气温在摄氏0度以下(含0度)全市所有道路禁止冲洒水。
一旦道路出现油污、砂石撒漏等突发污染事件,一般应安排人工进行清除,确有必要,可安排机扫车配合人工进行清除;出现重大污染,可适当安排洒水车配合人工进行清洗,但应控制作业时间,减少冲洒水作业面,避免扰民和影响交通秩序。
同时,洒水车都将安装GPS车载装置,配备温度计,各相关单位应加强对洒水车作业情况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作业。